現在很多聲聞人都認為佛並不禁止食魚肉,有些態度惡劣者,將大乘禁止食魚肉誹謗為魔行,並以暗示手法,侮蔑梁武帝遭餓死是因為禁止出家人食魚肉。這些人的說法,其實反映他們對魚肉美味很貪愛,若不貪愛,那食不食魚肉這輕垢戒,有何好爭執的呢?
爭執就是因為他們潛意識知道,單純以一個食不食魚肉的戒行來看,明顯是憐憫慈悲一切有情的不食魚肉,顯然比較高些。試問一個連口腹之慾也捨不下的人,欲界也無法超越,何況出三界呢?
也因為不甘心被比低,又不能捨棄魚肉美味,於是就侮蔑攻擊禁食魚肉的行為不符合佛法。但是翻看三藏十二部,就光說小乘的經律好了,雖然沒有明說不可食魚肉,但也沒有說可食魚肉啊?
《中阿含》,佛云:「阿梨吒!汝雲何知我如是說法?汝從何口聞我如是說法?汝愚癡人!我不一向說,汝一向說耶?汝愚癡人!聞諸比丘共訶,汝時應如法答......』
如果佛沒有說佛教允許吃魚肉,就不應無限擴大解釋。你不能說佛禁止吃某某肉,意思就是除了這肉外,其餘的肉就能吃。
讓我們看《阿含經》說什麼?
《長部經典》第1卷,《第一 誦品》
「諸比丘!凡夫如是讚歎如來:『沙門瞿曇是捨殺生、離殺生、不用刀、杖,有慚恥心,而多懷慈悲、利益一切有情,哀愍而住。』
《長部經典》第2卷,《沙門果經》
大王!如何為比丘戒具足耶?大王!於此有比丘,捨殺生,離殺生,不用刃、杖,有羞恥之念,充足慈悲心,憐愍利益一切生物、友善而住。此為比丘戒之一份。
離採伐諸種之植物,〔日中〕一食,夜不食,離非時食;遠離觀劇、歌謠、舞、樂之娛樂;離持華鬘、香料、塗香之化裝;離使用高床、大床;遠離受蓄金銀;遠離受生穀物;【遠離受生肉】;遠離受婦人、少女;遠離受男、女之奴僕;遠離受牝牡之山羊;遠離受雞、豬;遠離受象、牛牝牡之馬;遠離受耕田荒地;遠離差使、仲介所為之事;遠離買賣;遠離欺瞞秤、升、尺〔之計量;〕遠離賄賂、詐欺、虛偽之邪行;遠離傷害、殺戮、捕縛、劫奪、竊盜,強盜。此為比丘戒之一份。
任何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,要吃肉,自然要殺生。哪有不吃肉不殺生的?
佛處處教弟子要「捨殺生、離殺生,要有慈悲心,憐愍利益一切生物、友善而住」。依照佛這教誨的邏輯,你認為佛是禁止吃肉?還是允許?經文中,佛也說要「遠離受生肉」。
有人會提出異議,說佛說有三種肉可以食用:不見殺、不聞殺、不疑為我殺(三淨肉)。但是嚴格來說,你食的肉都屬於這三種,差別只是直接和間接而已。
對於佛戒,需要看當時環境和對象,已經是權宜方便?還是究竟?
其實,就佛教真實的精神來看,佛是不允許吃肉的。而會出現可吃三淨肉的情況,是因為環境所施設的一種權宜方便而已。
原來,佛在當時所謂允許吃三淨肉是有一個前提,這樣的前提,記載在《中部經典》第6卷,《第五十五 耆婆迦經》中。
有人問佛是否沙門允許吃魚肉。佛雖然沒有直接回答有還是沒有,但是從佛的回答中,可以看出佛教精神本質是不允許吃魚肉的。如前面所述,「遠離受生肉」。
當時,佛對可以吃三淨肉的條件,就是吃的人對妙之食物供養,不貪著、不惑溺、不耽著、見〔災患〕者,知出離而受用之。這時,這樣的情況,就不會有害自己,以及害對方取對方肉來吃的想法,這樣吃就無過失。
請問,能夠做到這樣的人,至少要有離欲界貪的初禪,或者說是聲聞三果人,可有多少人可以有三果證量呢?當你大魚大肉時,自問一下,你是三果人嗎?
因為多數人不可能吃魚肉而不起貪著其味,所以無法真正淨食。根據《耆婆迦經》,顯然佛的精神本來就是禁止食魚肉的,不然就直接回答詢問者耆婆迦養童子,說我不禁魚肉,說禁魚肉只是次法,不是主法之類的話不就行了嗎?
所以,必須先建立一個前提,佛教是不允許吃肉的。尤其是菩薩更不能吃肉,只是吃肉屬於輕垢戒,可以懺悔。
既然佛本來精神是禁食魚肉,為何不直接禁食呢?那就需要明白環境,不得不有權宜方便。《西藏密宗真相》的網站,對相關問題有解釋,以下是摘錄:
《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》卷6:
「「阿難!我令比丘食五淨肉,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,汝婆羅門地多蒸濕,加以沙石草菜不生,我以大悲神力所加,因大慈悲假名為肉,汝得其味,奈何如來滅度之後,食眾生肉名為釋子?汝等當知,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,皆大羅剎,報終必沈生死苦海,非佛弟子,如是之人相殺相吞相食未已,雲何是人得出三界?汝教世人,修三摩地次斷殺生,是名如來先佛世尊第二決定清淨明誨。」
這就是佛在早期不明令禁止食肉的原因。所謂吃三淨肉,只是因為環境而隨事漸制(隨順當時的事相所需,而逐漸施設的方便制度)的一個方便,不是究竟。
《大般涅盤經》:
「迦葉又言:『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?』
(佛云:)『迦葉!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。』
迦葉菩薩復白佛言:『世尊!何因緣故,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?』
佛告迦葉:『亦是因事漸次而制,當知即是現斷肉義。』
(中略)
(佛云:)『迦葉!我從今日制諸弟子,不得復食一切肉也。』」
所以佛陀一旦入滅後,則一切三淨肉五淨肉悉皆不能受用。如是佛陀於大般涅盤經中的最後告誡,凡所有聲聞弟子及菩薩們皆應尊守,不能再依舊制戒律死抓著不放。但會有人說:出家人托缽,受限於人,施主供什麼吃什麼,哪裡能挑惕呢?關於這個問題,佛陀早已開示如下:
《大般涅盤經》:
「爾時迦葉復白佛言:世尊!諸比丘、比丘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,因他而活。若乞食時,得雜肉食,雲何得食應清淨法。佛言迦葉:當以水洗,令與肉別,然後乃食。若其食器,為肉所污,但使無味,聽用無罪。若見食中,多有肉者,則不應受。一切現肉,悉不應食,食者得罪,我今唱是斷肉之制。若廣說者,則不可盡。涅盤時到,是故略說。」
可見經中所述並不是把托來的食物中把肉拿來洗一洗再吃,亦非「別人佈施什麼就吃什麼」!佛陀說的是「當以水洗令與肉別,然後乃食」。也就是要把肉給惕除掉,然後把沾到肉味的素食以及缽器再以河水洗去肉味後才可食用。如果施主給的食物儘是肉類,就要拒絕。佛陀如是說從今以後一切肉悉皆不可食,以前所制定的三淨肉五淨肉,那些早期方便施設的戒律,從今後都要棄捨不可依止,而以涅盤時所說為最究竟。
以上是世尊於將般涅盤時,最終正式制定禁止弟子食一切肉,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。
對於死抱可以吃肉的人,漠視《阿含經》說,「遠離受生肉」,執著為了權宜方便可吃三淨肉的說辭,根本不明白佛的本來精神就是不吃肉的。因為你吃眾生肉就是和眾生結怨,這是不利無量劫來受生度化眾生,受攝佛土的佛菩提道的。
又執著吃肉的人,又會拿提婆達多來說事,說常素食就是提婆達多破佛五事時說的。
實際上,提婆達多破僧五法:「一者盡形壽乞食、二者糞掃衣、三者不食酥鹽、四者不食肉魚、五者露坐,並不違背佛說」。他下阿鼻地獄的關鍵點,在於他「打算以這五法來取代四聖諦、八正道、十二因緣法」,這才是提婆達多的過失。
《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》卷116,就有對這問題解答:
「如提婆達多。言我是大師。非沙門喬答磨。五法是道。非喬答磨所說八支聖道。所以者何。若能修習是五法者。速證涅盤非八支道。云何五法。一者盡壽著糞掃衣。二者盡壽常乞食食。三者盡壽唯一坐食。四者盡壽常居迥露。五者盡壽不食一切魚肉血味鹽酥乳等。是謂破羯磨僧、破法輪僧。」
雖然吃素並不是主要戒律,而是戒律的次法。但是吃素可以減少殺生的惡業,可以清淨自己的身口意業,但並不是因此就能說:「唉呀,我吃素了,只要吃一輩子就可以成就阿羅漢果」。
《毗尼母經》卷4:
「提婆達多破僧有五法。一者盡形壽乞食。二者糞掃衣。三者不食酥鹽。四者不食肉魚。五者露坐。以此五法僧中行籌。可者受籌。爾時座中有百比丘受籌。阿難即眾中脫僧伽梨擲地唱言。此是非法。有五十大上座亦脫僧伽梨擲地。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。佛言。此便是地獄人。當入阿鼻地獄一劫。【不可救也。此破僧犍度中廣明。上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。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】。」
其中重點是「此破僧犍度中廣明。上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。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。」所以提婆達多五法,在本質上並不違背佛說。有護持南傳佛教上座部及印順邪見者,在引用此段經文時,故意省略最後一句而造成誤導,意欲主張素食是提婆達多的主張,以令彼南傳佛教僧侶繼續可以殺生食肉犯戒之合理化藉口。
有一點必須清楚,如果對佛法義理出現爭議時,按照佛的教誨,應該是「依了義經而不依不了義經」。成佛之道的大乘才是「了義經」,而非只能成就阿羅漢之道的小乘之「不了義經」。因此那有佛聽阿羅漢的道理?因此若有爭執,應該依大乘菩薩戒不可食肉的戒律為最後所歸。
中國佛教提倡出家不食肉(在家若做不到可先暫時吃三淨肉),也並非是一些人胡說是梁武帝提倡的,梁武帝之前,中國佛教也是吃三淨肉。
實際上梁武帝之前,吃素已經非常普遍。梁武帝只是根據佛經中佛的教誨而提倡吃素,作為佛門大護法的他吃素,當然出家人就響應。以後在家人也響應,這是中國佛教素食之始。所以吃素不是梁武帝發明,而是遵循佛說的。
總之,如果一個人還在吃不吃素上爭執,我只能說此人不是真修行者,因為食慾都斷不了,而且非常貪著魚肉味道。若不貪著,吃不吃魚肉有什麼所謂?何必要爭執呢?連食慾都斷不了,還能成阿羅漢嗎?
另外,認為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?這樣的說法也有問題,其實是偏頗解釋。
《增壹阿含經》卷4,《利養品第十三(一)》
聞如是:
一時,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
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受人利養甚為不易,令人不得至無為之處。所以然者,若修羅陀比丘不貪利養者,終不於法中,捨三法衣而作居家。
「修羅陀比丘大作阿練若行;到時乞食,一處一坐,或正中食,樹下露坐,樂閑居之處,著五納衣,或持三衣,或樂塚間,懃身苦行,行此頭陀。
「是時,修羅陀比丘常受蒲呼國王供養,以百味之食,日來給與。爾時,彼比丘意染此食,漸捨阿練若行:到時乞食,一處一坐,正中食,樹下露坐,閑居之處,著五納衣,或持三衣,或樂塚間,懃身苦體。盡捨此已,去三法衣,還為白衣,屠牛殺生,不可稱計,身壞命終,生地獄中。諸比丘!以此方便,知利養甚重,令人不得至無上正真之道。若未生利養,制令不生,已生,求方便使滅。如是,諸比丘!當作是學。」
爾時,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請問供養魚肉和蔬果,哪一個利養重?當然是魚肉啦!因此就修行而言,遠離貴重的利養,如美味供食,超出宏揚佛法實際所需的錢財,或者其他財物如什麼高貴的黃金袈裟等等,都是在障道。施主一粒米,大如須彌山;今世不修道,來世帶角還。
因此說什麼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?這大有問題。如果施主天天給你山珍海味,你認為這樣不會障礙修道嗎?所謂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,這話是適用於一般人家布施的一般食物,要沙門不要計較執著,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。而不是用施主給什麼就吃什麼為藉口來獲得上好供養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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