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1日 星期五

我是我,我非我

《阿含經》說無我有我的經文『五蘊非我,不異我,不相在』,雖然處處可見,但落入六識論的窠臼,所以無法體會這句『不異我』中的『我』,就是『涅槃妙心如來藏』,故更無法領會五蘊和涅槃妙心不即不離,不一不異的『不相在』關係。

不過,有些經文就把這個『五蘊非我,不異我,不相在』有兩個『我』,說的更明白,直接用我之我(予之我)來說明。



《中部經典》第4卷,《第三十五 薩遮迦小經》:

世尊曰:「阿義耶薩那!是我之聲聞,凡是色,而過去、未來、現在,或內、或外、或粗、或細、或醜、或美、或遠、或近之一切,以如實正慧見:『彼非予所有、予非彼、彼非予之我。』阿義耶薩那!又,凡是受……乃至……凡是想……凡是行……凡是識,而過去、未來、現在、或內、或外、或粗、或細、或醜、或美、或遠、或近之一切,以如實正慧見:『彼非予所有,予非彼,彼非予之我。』


《大緣經》二七至三二,也說有兩個『我』的道理。經文過長,摘節如下:
「阿難!要如何觀察我耶?阿難!對於受:或以【受是我之我】。或以【受實非我之我,不得感受者,即是我之我】。阿難!如是觀察我。或以【受實非我之我,又不得感受者亦非我之我,我應依我之領納,即受之法,始是我之我。】阿難!如是觀察我。」

經文意思是指能覺受的意識心是我之我,能覺受的意識心也實非我之我,且不得覺受見聞覺知的,才是我之我(涅槃妙心)。若依不得覺受見聞覺知的我之我(涅槃妙心)角度看,祂所出生的能覺受的意識心(五蘊),也是我之我(五蘊有我性)。



「阿難!樂受實是無常、有為、緣起之法、滅盡之法、敗壞之法、離欲之法、滅法也。阿難!苦受亦實是無常、有為、緣起之法、滅盡之法、敗壞之法、離欲之法、滅法也。阿難!不苦不樂受亦實是無常、有為、緣起之法、滅盡之法、敗壞之法、離欲之法、滅法也。若領納樂受,還是思惟:【此是我之我】者,彼又依於樂受之滅,實應不得思惟:【我之我滅】。若領納苦受,還是思惟:【此是我之我】者,彼又依於苦受之滅,實應不得思惟:【我之我滅】。若領納不苦不樂受,還是思惟:【此是我之我】者,彼又依於不苦不樂受之滅,實應不得思惟:【我之我滅】。」

經文意思能有覺受苦、樂、不苦不樂的我之我是無常、有為、緣起之法、滅盡之法、敗壞之法。通過修行離欲之法而能滅盡這覺受意識心,使其不再受生,(無餘涅槃),不可認為滅盡五蘊十八界後,另外一個我之我(涅槃妙心)也滅了。這個涅槃妙心是常恆法。



下來這句,其實已經屬於大乘法的內容且很明顯了!

「阿難!此中,又言:【受實非我之我,不得感受者,即是我之我。】對彼應如是言:【友!無一切所受之處,於其處還得思惟「有我」耶?】

「世尊!實不然。」

「阿難!是故,依此,【不可能觀察受實非我之我,不得感受者,即是我之我】。


佛再說有覺受的意識心非我之我,離六塵見聞覺知的,才是我之我。

佛再問阿難,在沒有覺受的一切處,這處還會想「有我」存在嗎?

涅槃妙心是沒有五蘊十八界的,所以不能覺受六塵的境界。在這無覺受之處,涅槃妙心還會想「我思故我在」嗎?

當然不能。所以阿難也如此回答。

佛也認可阿難回答,重複說多一次「不可能觀察受實非我之我,不得感受者,即是我之我」

怎麼佛一下說「不能受的心實際非我之我,不能的心,即是我之我?」字面上如此矛盾?

大乘般若系的《金剛經》,時常出現類似字面上看似矛盾的經文。

「是福德即非福德性,是故如來說福德多。」

「莊嚴佛土者,即非莊嚴,是名莊嚴。」

「佛說非身,是名大身。」

「三十二相,即是非相,是名三十二相。」

「是實相者,即是非相,是故如來說名實相。」


看到《金剛經》和《阿含經》在說法風格如此驚人相似,你真肯定大乘非佛說嗎?

至於二者看似矛盾,似是悖論的經文,其實沒有矛盾。這涉及大乘實相法義,非本書討論範圍,故請見諒在此不多做說明。



「我」或方便稱為「真我、真心」,在佛法的定義必須是「常住、自在、不變異」。因為五蘊不具備這條件,所以《阿含經》說的無我,其實是指五蘊。

能符合「常住、自在、不變異」的我,只有涅槃妙心如來藏,也就是《阿含經》說的「我之我、入胎識、如、如來、我、涅槃、本際」。不過佛在初轉法輪說《阿含經》時,不會過於強調「真我」,而是側中祂的涅槃性。

「真我」就是大乘說的「如來藏、阿賴耶識」,但是這個「真我」只是相對「五蘊我」無常、虛妄不實而說為「真我」。就實際上,如來藏沒有「我性」,所以祂才是真正的「無我」。

《佛說大般泥洹經》卷五,云:

我為眾生說,一切法無我;
凡愚不能知,謂佛說無我。
慧者了自性,我非我無二,
無量無數佛,說是如來藏。


這顯示佛說「我、無我」並不是簡單一刀切可以說明的。這也是為何《阿含經》一下說「五蘊無我,不受的心(如來藏)才是我之我;又一下說如來藏無我,能受的五蘊才是我之我」。這需要站在不同修行層次,依據不同角度說的。


如果你明白了這道理,就會明白在《雜阿含》23經和《別譯雜阿含經》卷十,佛說:『若說有我。即墮常見。若說無我。即墮斷見。如來說法。捨離二邊。會於中道』的意思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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