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如來」,原文是「如去」。
因為中國人喜歡來不喜歡去,所以依「如無有來去」,而翻譯成「如來」。「如來」和「如去」的意思其實都一樣,只是「如去」比較貼切。
在《阿含經》中,時常會提到「如來」。如果誤解「如來」的意思,以為只是佛陀的十號之一,那就解經會犯上嚴重錯誤,並且影響對《阿含經》真實義理的瞭解。
《阿含經》中,「如來」除了是佛陀的十號之一外,另外一個意思就是「真如」,或簡稱為「如」。佛陀因為究竟轉依「如」,所以才能被稱為「如來」。轉依「如」修行,佛法也因此稱為「真如法」。
《增支部》第4卷,《二十三》,佛陀就有解釋如來的意思:
「諸比丘!如來覺了世間,如來出離世間繫。諸比丘!如來覺了世間集,如來斷絕世間集。諸比丘!如來覺了世間滅,如來證悟世間滅。諸比丘!如來證悟趣向世間滅道,如來修趣向世間滅道。
諸比丘!天、魔、梵天、世間之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眾之所見、所聞、所覺、所了別、所得、所求、於意所伺察之一切,如來皆已覺了,故名如來。諸比丘!又,如來自覺悟之日,至於如來般涅槃日,於其中間,所說一切、所談,乃至所解說者,祇是如而已,而非不如,故名如來。
諸比丘!如來行如所說,言如所行,唯行如所言,言如所行,故名如來。
諸比丘!於天、魔、梵天、世間之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之眾,如來為勝,無能勝者,是遍見,轉於自在,故名如來。」
《雜阿含經》(四一七),亦云:
比丘白佛言:「世尊說苦聖諦,我悉受持。如如、不離如、不異如,真、實、審諦、不顛倒,是聖所諦,是名苦聖諦。世尊說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滅道跡聖諦,如如、不離如、不異如,真、實、審諦、不顛倒,是聖所諦,是為世尊說四聖諦,我悉受持。」
從經文所知,佛法來自一個法,稱為「如」。釋迦牟尼佛「所行所言的一切法,皆祇是如,而非不如」,故名如來。
也因為究竟依止「如」,佛陀才因此有「如來」這個稱號。至於菩薩和阿羅漢,雖然也是依止「如」,但是不究竟,所以還不是佛,故不能稱為「如來」。
《長阿含經》第3卷:
若有比丘作如是言:『諸賢!我於彼村、彼城、彼國,躬從佛聞,躬受是教。』從其聞者,不應不信,亦不應毀,當於諸經推其虛實,依律、依法究其本末。若其所言非經、非律、非法,當語彼言:『佛不說此,汝謬受耶!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違。賢士!汝莫受持,莫為人說,當捐捨之。』若其所言依經、依律、依法者,當語彼言:『汝所言是真佛所說,所以然者?我依諸經、依律、依法,汝先所言,與法相應。賢士!汝當受持,廣為人說,慎勿捐捨。』此為第一大教法也。
這裡說的「與法相違」和「與法相應」中的「法」,自然是佛法。佛法依據什麼說的?
就是依「如」而說。「如」就是前面提到的「法身、不死之法、真如」的意思。所以佛教弟子要「依法不依人」,意思就是要依「如」的體性所顯法,而不是依五蘊的境界所顯法。人,就是五蘊嘛!有五蘊才有人。
如果把「依法不依人」的「法」當作是「教法」解釋,就會出問題。不管是什麼經、律,也是一種教法,只是有正邪之分,世間出世間之分。而錯誤解釋佛經教法的現象也十分普遍,這種法,你依不依?
所以佛在這裡說的「與法相違」和「與法相應」中的「法」,自然不是教法的意思,否則全句意義就不通了。只有一切依「如」,在佛法上就不會走偏,因為「如」就是涅槃。循著涅槃道走,自然不會迷路。如果否定「如」而說涅槃道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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