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十二因緣》很多人都知道,但是卻未必能明白。
《相應部》第12卷,《因緣篇》:
世尊如是宣說:「諸比丘!緣起者何耶?諸比丘!緣無明有行,緣行有識,緣識有名色,緣名色有六處,緣六處有觸,緣觸有受,緣受有愛,緣愛有取,緣取有有,緣有有生,緣生有老死、愁、悲、苦、憂、惱。如是,此乃全苦蘊之集。諸比丘!此謂生起。
佛陀這裡說人之老死、愁、悲、苦、憂、惱,都是因為有無明;才有身、口、意業行;故執著自我意識存在,才會輪迴入胎獲得色身和意識;籍色身為緣,生起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處;出生後對外塵出現了觸;有觸就有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;並因此有了分別,對所受六塵境界有愛;有了愛就有執取;這就產生未來出生三界有的勢力,就不離老死,死後因為愛執取的無明業力而產生的對自我意識的執著,就會使得自己再度入胎輪迴以獲得名色。
這就是「流轉門」。
若要「還滅」解脫生死,又該如何呢?
《相應部》第12卷,《因緣篇》,佛陀繼續說:
由無明之無餘、離貪滅,有行滅。由行滅,有識滅。由識滅,有名色滅。由名色滅,有六處滅。由六處滅,有觸滅。由觸滅,有受滅。由受滅,有愛滅。由愛滅,有取滅。由取滅,有有滅。由有滅,有生滅。由生滅,有老死、愁、悲、苦、憂、惱等滅。如是全苦蘊之滅。」
意思是說只要滅除了三界的貪愛,無明就會滅。如此出生未來世的身、口、意業行和執著自我意識的勢力,在你捨壽後就不會出現。如此,你就不會再入胎獲得名色、六入。沒有名色、六入,五蘊十八界自然不會再出生存了,也就沒有貪愛,苦也滅盡了!這就是阿羅漢的無餘涅槃。
但是這裡有一個問題。無餘涅槃竟然是要讓自己不再輪迴,因為不再輪迴故沒有五蘊十八界,自我意識也不復存在。那麼這無餘涅槃,是不是讓自己灰飛湮滅,徹底消失斷滅呢?
這個問題,認為「大乘非佛說」的人都無法回答。因為他們誤解記載《聲聞法》的《阿含經》,所以在《因緣法》的修行,在這裡就走入死胡同,所以無法成就因緣觀而證得緣覺果。也因為誤解,所以才會認為「大乘非佛說」。這是因為大乘法的核心,就是他們誤解《因緣法》中缺失的那一環。就是無明的是什麼法?未出生前,未有五蘊十八界前,父母未生我前的本來面目是什麼?
事實上,《因緣法》的成就,需要以《十因緣》為基礎,才能如實觀行《十二因緣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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